1、駕駛人員須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台中租車上准駕車類別與所租車相符。租車期間,承租方不得將車輛轉租金門租車、轉借、典當、抵押或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2、您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汽車租賃登記及車輛交接表》中您租車前的車況登記無出入,若出現新的刮、碰、損壞等現像或設備、證件等不全,您就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它相應的費用。

  3、為避免上一條情況的出現,請您每天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出租方聯系。

  4、如果承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請您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並同時告知出租方,由出租方或保險安排維修地點,您不能自行維修或自行選擇維修廠家進行維修,禁止繼續使用已經壞的車輛,請您積極配合交管部門處理好交通事故,出租方可予以幫助。

  5、租車期間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違章、違法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不承擔桃園機場接送車輛租賃期間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金。

  6、您如果在租車期間遺失牌照或其它有關證件,您應承擔補辦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用。

  7、租車時,請您一定細心,仔細檢查車輛是否正常,發現問題就在出場前解決,車輛一旦離場,車況即以離場時(汽車租賃登記及車輛交接表)為准。

  8、您不能自行卸動或拆除所租車輛上的零台中進口車出租件或設備,否則,您不但應歸還零件或設租超跑備,還應交付出租方最高不超過所拆零部件或設備原價二倍的違約金。

  9、您不能拆動車輛的裡程表,若在您的租車期限內有拆動現像,須交付出租方賠償費。為了您及車輛的安全嚴禁酒後開車,嚴禁使用承租方車輛進行違法活動。

  10、您不能將承租方的車輛當作教練車,禁止用所租車輛參加競賽,作測試實驗及其它有損壞性質的駕駛。禁止用承租方的車輛從事盈利性質的客貨運輸、禁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租車
    全站熱搜

    meirongzix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